從七年前(這時間好可怕),跟翁胖胖住在一起後,當時只認定我們是同居。(那時我花樣年華,還沒想到結婚這檔事!!!)
那時有幻想過家的感覺,但是隨著時間一久,東西堆得越來越多,雖然他的爸媽很樂於見到我們在一起,也把透天厝的三樓給我們使用…。
但仍敵不過我愛買的功力+翁胖胖東西拿了不放回原位的壞習慣。(叫我第一名...;這有啥好得意的,看看你的口袋!!空滴)
以前房間的面貌真的很不好意思秀出來,但是房子真的也像人一樣,需要整理才會看起來漂亮,有人漂亮,但不修邊幅也讓人感覺不出她的美….
有的人不美,可是乾乾淨淨整整齊齊就讓人感覺舒服…..但也有人,漂亮;整齊,卻不是讓人感覺舒服而是刺眼,因為過多的配件在身上,導致找不到焦點。
不知道你們自己認為是哪種?
我覺得我是遊走在兩端之間。(哈哈^^”)包租婆不能常常出現,但是鄰家女孩偶爾也想偷懶。
這是房間之前的樣貌.兩間打成一間,空間很大,但東西也非常多~~~
所以每次有朋友來,我就會先給他們來個強心針”我房間很亂喔~希望你們不要介意”。
剛開始我還會很努力的收,不過有時真的是會偷懶,久了就大家一起懶。反正翁胖也不介意,不過到最後,最會丟的他回家卻跟我說,你家裡也收一下吧~亂七八糟的怎麼睡….
(我當時心裡想,我第一次到你家時,是誰不敢讓我上樓的啊!)
不過愛享受的我們,硬是要在不蘇糊的空間,假裝自己很舒適~明明就很克難。
還有翁胖胖的愛槍,在家裡也占有一席之地。(剁腳)
現在,可喜可賀的是,因為七年的洗禮,公公跟婆婆和我一起撐著腰罵著她們的兒子。
婀~不是啦!!!是希望我們有個漂亮的新房,它們才可以快點抱孫子。
哈哈~~~所以剛好趁著新婚就整修了三樓。想知道變甚麼樣子了,等我整理好就知道嚕~~~嘿嘿!!